近日,网友“小市民呢”提出了关于公积金贷款购买的房子如何自己办理不动产证的问题,并咨询了相关的办理流程、要件和费用。对此,市自然资源局进行了如下回复:
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》第十四条,申请不动产登记的,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前往不动产登记综合受理窗口(各区行政服务中心和建设大厦均可办理)提交申请材料。所需材料包括:
-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
- 申请人身份证明(若委托他人办理,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)
- 不动产权属证书(如《不动产权证书》、《国有土地使用证》、《房屋所有权证》)
- 存量房买卖合同
- 如有需要补交土地出让价款、缴纳税费的,还需提交相关凭证。
关于费用,住宅类不动产登记费为80元/宗,非住宅类为550元/宗。
另外,办理公积金贷款抵押需要在不动产登记完成后另行办理抵押登记。只有完成不动产登记,才能办理公积金抵押业务。
希望以上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,如有更多疑问,请拨打问政热线:6666669。
附:问政原文网址链接 [http://wz.dqdaily.com/wlwz/2021-12-01/164521.html]
附:图片展示
编辑: 邹天涯 审核: 谢丽艳、刘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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